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泰安校区)

关于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处室、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做好我院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5】7号)和泰安市文明办《泰安市文明校园管理办法(试行)》(泰文明委【20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我院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全体师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着力把学院建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建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示范基地,建成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的文明高地。

二、基本原则

(一)注重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学风校风、制度规范、实践养成和校园文化建设之中,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

(二)务求工作实效。设计和开展各项创建活动要从实际效果出发,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促进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形成创新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环境。

(三)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学校各层面、各环节和每个师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大力夯实文明校园根基。

三、总体目标

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我院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创建标准

根据泰安市文明校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领导班子建设好。校领导班子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加强教师党员队伍建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高。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有实效,学习制度、学习时间有保障,校领导班子理论素养和办学治校能力强。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巩固。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

(二)思想政治教育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学,丰富完善师生主题教育活动。普遍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创建活动,开展志愿服务、“节粮、节水、节电”活动。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活动,引导师生多读书、读好书。开展礼节礼仪教育,在重要场所和重要活动中升挂国旗、奏唱国歌,完善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礼仪规程,使礼节礼仪成为强化校园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式。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

(三)活动阵地好。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切实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日常管理,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加强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等建设、管理。加强网络思想文化建设和网络文明素养教育,使学生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守法的上网意识和习惯。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发挥宣传阵地育人功能。

(四)教师队伍好。加强师德建设,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教师年度及聘期考核、职务评聘晋升、晋级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断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严格学风建设,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并举,形成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严格杜绝学术造假、学术腐败等行为,树立诚信为学的典范,营造健康的学术氛围,以自身诚信形象示范带动学生。

(五)校园文化好。加强对学校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校训、校风等精神内涵的凝练和归纳,充分展示学校独特、鲜明的文化积淀与文化追求。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宣传引导,弘扬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结合重要节庆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营造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涵育学生文明素养的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打造一批文化活动品牌。组织体育竞赛、群众性体育活动,发挥体育的综合育人功能。

(六)校园环境好。加强校园规划和建设,做好绿化美化,实现校园山、水、园、林、路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和谐统一,激发师生爱校热情,陶冶学生关爱自然、关爱社会、关爱他人的情操。注重校园公共场所人文景观建设,运用雕塑、书画、建筑小品等形式,提升校园文化形象。组织师生参与校园楼宇、道路、景点和公共区域的规划、建设、命名和管理,增强师生对校园环境的认同感。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董事长和院委会领导下,负责创建工作的顶层规划、整体部署和重大事项决策。下设办公室、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活动阵地建设工作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组、校园环境建设工作组,具体执行文明校园创建的各项工作。

(一)文明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于爱莲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工作机构

1.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组    

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    

3.活动阵地建设工作组    

4.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    

5.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组    

6.校园环境建设工作组    

六、基本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创建责任。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是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构建文明校园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六个小组对应六条标准,统一安排落实好创建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创建活动的发动、组织、文明评比等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创建文明校园的重要意义,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先进事迹,使创建活动人人皆知,人人重视,人人参与。

(三)坚持评建结合,推动学院建设。坚持以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为抓手,切实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着力提高师生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要把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创建文明校园工作结合起来,科学统筹创建工作,做到创建育人两不误、两促进,以优美的校园、优良的秩序、积极向上的校风学风,推动力明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1.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2018年5月30日







附件: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宣传发动(5月31日——6月2日)

充分利用官网、宣传栏和微博、微信、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宣传创建文明校园的目的、意义、主要任务、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师生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形成爱校荣校、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6月3日——7月31日)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测评指标体系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各单位各部门成立文明创建工作小组,按学院规划、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对照所负责的任务进行自创、自评、自查、自改,逐步完善软硬件条件,有重点地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三、审核迎评(8月1日——8月10日)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院创建工作情况,整理资料,形成创建工作总结。学院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上级安排,随时迎接市文明办、教育局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评审团来校现场考评。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