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 口腔医学招生录取的通知
2018-07-26 12:00:22
力明学院
1173
学院各招生人员:
我省专科填报志愿在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提高口腔医学教学质量,我院在2018年统招录取中对口腔医学采取按计划人数录取的原则,现就有关要求再次重申如下:
1.口腔医学专业(夏考和春考)完全按计划录取,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不征集志愿。(详情查阅教育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我院2018年招生章程)
2.录取的其他专业学生不允许调整到口腔医学专业,也无法注册统招学籍。
3.切勿为考生做任何形式的承诺,否则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4.切勿听信个别人员、社会人员、不法机构可办理我院口腔医学录取,以免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