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需!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样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也可以通过学生在线系统远程办理续贷,无需再到现场办理。
(一)借款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学生在线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2.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二)现场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申请。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
注:如果国家政策调整,将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
可以申请的最长贷款期限为学生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了解相关助学贷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