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

2018-09-28 17:39:21 力明学院 1561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37号)精神,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鲁人社函〔2018〕189号)要求,我校将开展对2018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及就业工作的核查,现将有关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数据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核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立即成立以学院就业行政院长为组长的核查小组,进一步对各二级学院就业数据和就业工作进行认真核查,重点围绕国务院督察组在全国督查中和对我省高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尽行排查。我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存在用人单位招聘时设置不合理条件、学校将就业与发放毕业证书挂钩、高校毕业生创业难等现象。

近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成立督查小组对部分高校的就业数据及就业工作进行实地核查。

二、加强对就业人员和辅导员的教育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政策宣传,进一步对教育部“四不准”等规定讲细讲透,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建立监督举报机制

认真核查毕业生就业数据,告知毕业生均可通过新职业网(www.ncss.org.cn)学信网(www.chsi.com.cn)及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gxbys.cn)山东省教育厅就业网查询反馈本人就业状况,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监督举报途径为:

1、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监督举报电话:0531-88333208;

举报邮箱:limingjiuye@163.com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监督举报电话:0531-88597990;

举报邮箱:xuxrst@shandong.cn

3、山东省教育厅  

监督举报电话:0531-81676803   

举报邮箱:sdjyt1312@163.com

四、做好就业状况问卷调查

各二级学院通知并指导2018届毕业生于9月12日上午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毕业生专栏,填写“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问卷。

实习就业指导中心

2018-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