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 口腔医学招生录取的通知

2018-07-26 12:00:22 力明学院 1165

学院各招生人员:

我省专科填报志愿在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提高口腔医学教学质量,我院在2018年统招录取中对口腔医学采取按计划人数录取的原则,现就有关要求再次重申如下:

1.口腔医学专业(夏考和春考)完全按计划录取,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不征集志愿。(详情查阅教育部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我院2018年招生章程)

2.录取的其他专业学生不允许调整到口腔医学专业,也无法注册统招学籍。

3.切勿为考生做任何形式的承诺,否则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4.切勿听信个别人员、社会人员、不法机构可办理我院口腔医学录取,以免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